莲池区文体教育局
关于开展“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、传承中华传统美德”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
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全会精神,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传统教育,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司、河北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2017年“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”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》精神,决定结合重要节日和纪念活动,开展2017年“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”系列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主题: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、传承中华传统美德。
二、时间:2017年7月——11月。
三、参加对象:全区中小学生。
四、活动内容
1、“小小传承人”。组织中小学生在了解历史文化知识的基础上,充分结合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,发掘家乡的优秀传统文化,学习体验并动手制作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产品,争做非遗的小传承者。通过各种形式,将家乡的非遗文化告诉给身边人,利用新媒体手段,广泛传播。通过传承实践,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华传统美德内化于心,变成个人的自觉行动。
2、“墨香书法展示”。积极推动书法教育健康深入发展,写好中国字,做好中国人,激发培育广大中小学生学习和欣赏书法的热情,不断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,努力增强文化自信和爱国情感。各学校暑期安排学生积极创作作品,区文体教育局将于9月进行作品征集
3、“寻访红色足迹”。通过社会实践、研学旅行、红色旅游、冬夏令营和庆祝建军90周年等活动,组织学生阅读革命传统故事,观看红色电影、走访革命后代,到历史遗址、革命历史博物馆、革命先辈纪念馆、烈士陵园等场所参观,引导学生学习、了解我军的历史和使命、了解中国近现代史,特别是中国革命史和中国共产党史,进一步加深对革命精神的感悟。
4、“小小百家讲坛”。组织中小学生围绕中华传统文化,阅读中国古典文字、民族文化、历史典故、神话寓言等经典读物,开展诵读和主题演讲,增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和认同。开展革命传统文化教育,养成艰苦奋斗、勤劳勇敢、不怕困难的品德。
5、“我们的节日”。结合春节、清明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等我国传统文化节日,了解节日民风民俗、学习节日礼仪等,进一步了解中国历史和文明,感受中国几千年的文化底蕴,激发学生的民族自豪感。
五、活动要求
1、强化组织。各学校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,重视并做好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工作,保证活动顺利开展。
2、严格把关。要认真组织审核、严格把关,确保学生作品能够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、革命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,做到作品主题鲜明,思想观点正确,内容健康向上。
3、确保安全。要加强安全防范,落实安全措施,强化安全教育,有条件的可以为学生购买必要保险。
4、广泛宣传。要大力宣传开展系列教育活动的过程、经验和成果,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,共同营造传承中华传统美德、弘扬中华传统文化、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。
请学校要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并开展工作,讲部署和开展情况以文字和照片形式分别于2017年9月1日和11月10日前发至邮箱:lcqsztw7552501@163.com。联系电话:7552501
保定市教育局
2017年6月25日